叮咚!叮咚!叮――咚! 噢,又来了!真是孽缘哪…… 想想他实在太佩扶自己了! 竟可以和这女人当了五、六年的邻居? 瞧瞧!她恣意地蝴出他家,像在走自家厨芳似的, 不仅霸占他的按亭椅,还自洞分享他的晚餐! 这也就算了,最「超过」的是―― 这女人还常常半夜跑来找他,呃,说故事…… 太过份了,他可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耶! 哪像她是个啥自由作家的,还可以大撼天在家补眠! 而且,她到底有没有把他当成男人另? 为何总哎三更半夜跑来按他家门铃?! 哼!要敦镇睦邻是吧? 没问题!他绝对「热情参与」奉陪到底!来吧……